各教学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3-14周(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各教学部门要成立以教学院(部)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小组,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改进措施。
3.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查阅相关材料并进行量化打分,打分结果将计入各教学院(部)年度目标绩效成绩。
二、检查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开课计划、总课程表和班级课表;
2.课程变更审批材料;
3.教案、教学任务书和授课计划;
4.学院(部)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材料;
5.教研室活动计划;
6.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7.教学班日志记录情况;
8.日常教学检查记录情况;
9.作业批改及实验报告批改情况;
10.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材料及总结。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