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在广大教师中树立教学优秀典范,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学校决定举办2019年度教学质量考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2.系统地担任过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本年度至少任教一个学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有教学事故,有“学生最不满意课堂”记录,有学生评教居院(部)后5%记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凡申报教师为2019年度校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和省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人员可以申请免评,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
二、评审方式
(一)教务处组织专家分六个组分别进行评审(见附件6)。
(二)计分办法
1.检查教案和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占总成绩的20%)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评委检查教师参评课程教案和实践教学落实情况,参评教师实践教学开出率必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否则此项成绩按零分计(评分标准见附件2)。
3.评委听课(占总成绩的60%)
评委听课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并对教师基本素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
4.学生评议(占总成绩的20%)
教务处组织教师参评课程所在班级学生填表,并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质、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分(表样见附件4)。
三、参评名额
各二级教学院(部)按照专兼教师总数的20%推荐参评人员(见附件5)。评审组评选出全体参评教师75%的人员颁发教学质量考评证书,评选结果仅作为今后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院(部)于11月1日前将参评人员名单、参评教师申报表和参评教师教案报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于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进行评审。
3.2019年12月份公示评审结果,对有异议的教师,由纪委负责调查并报告给领导小组进行裁定。
附件: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申报表
2.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教案评分标准
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听课评分标准
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学生评分标准
5.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申报名额
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